智通财经APP讯,福莱特玻璃发布公告,自2024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6日,该公司A股股票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38.00元/股)的条件,已触发“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12个月内,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从2025年2月7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起,若再次触发“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