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19日对外发布修订后的《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条件》),提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
《条件》指出,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条件》提出了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其中包括锂离子电池企业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申报时上一年度实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