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旨在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并降低融资成本。
此次关联交易经过2023年12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川长虹与长虹财务公司将继续合作。长虹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长虹控股集团控制,与四川长虹构成关联交易。长虹财务公司注册于四川省绵阳市,注册资本约为26.9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胡嘉。股权结构显示,长虹控股集团和四川长虹各持有35.04%的股份,其他子公司共持有29.92%。
长虹财务公司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显示,资产总额为221.39亿元,负债总额为184.35亿元,净资产为37.0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3.27%。2023年营业收入为2.05亿元,净利润为1.54亿元。至2024年9月末,资产总额为184.06亿元,负债总额为146.88亿元,净资产为37.18亿元,资产负债率降至79.80%。
根据公告,四川长虹与长虹财务公司的合作内容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等。双方约定的交易限额为:每日最高存款余额80亿元,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80亿元,最高银行承兑汇票开票余额20亿元,外汇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额2亿元。协议期限为三年,定价原则为公平合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四川长虹表示,此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同时,长虹财务公司受国家金融监管,协议中明确了风险控制及预警机制,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