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显示:
一、同意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业,并接受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督管理。
二、批准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场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2号楼101、201、301、501、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注册资本为565亿元人民币。
三、批准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和持股比例如下:
九州启航(北京)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出资339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60%;(二)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26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40%。
四、批准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如下: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四)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批准赵立军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批准赵松来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六、批准《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七、批准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筹建661家分支机构,并准予开业。